天塌了!境外收入税务补缴追诉期延长至2017年!

据第一财经报道,目前中国内地税务居民境外收入的补税追溯期较此前拉长,最早可至 2020 年甚至 2017 年。

2025 年以来,不少税务居民接到税务部门提示和通知,要求自查个人境内外所得并及时进行纳税申报,补税追溯范围主要为近 3 年内,以 2022 年、2023 年为主。

不少持有港美股、拥有海外账户或境外收入的个人纷纷发问:消息是否属实?是否会被追缴?会不会面临处罚?

从政策逻辑来看,这一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政策依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因纳税人计算失误等非主观故意原因导致的未缴或少缴税款,常规追溯期为3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5年。

但在境外收入监管领域,2017年具有特殊意义。

这一年,中国正式开始为实施CRS(共同申报准则)做准备,并搭建了与首批国家(地区)的信息交换框架。

自此,境外金融数据逐步实现标准化、自动化传输,为核查2017年以来的境外所得奠定了技术和制度基础。

从近期监管动向看,北京、深圳等地税务部门已陆续发布提示性通知,提醒居民个人依法申报境外收入。目前重点核查范围多集中在近三年,但对于2017年至2021年间存在重大漏报情形的纳税人,理论上仍具备被追溯的可能性。

哪些境外收入需要依法申报?

税法层面并无模糊空间,只要属于中国税收居民,其取得的全球所得原则上都应依法申报纳税。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

来自境外企业的股息红利、稿酬;

港股、美股等境外股票或股权转让所得;

境外房产出租或转让收益;

特许权使用费、境外经营所得等。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税务部门的关注重点主要集中在通过香港券商投资港美股获得的收益、离岸信托分配、境外基金分红等领域。

不少投资者心存疑问:境外账户信息,国内税务机关如何获取?

答案主要来自两套系统的协同运作。

一是CRS(共同申报准则)。中国已与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境外银行和券商会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账户余额、投资收益等核心数据。

二是“金税四期”。该系统打通税务、外汇、银行、海关等多部门数据。例如,大额结售汇记录与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不匹配,系统便可能触发风险提示。

在多维数据交叉比对之下,境外收入已不再处于监管“盲区”。

收到通知怎么办?没收到就没事吗?

若收到税务提醒或通知,往往意味着仍处在“提示提醒”或“督促整改”阶段。此时主动申报、补缴税款及相应滞纳金,通常可以避免行政处罚,也不会进入公开曝光程序。

但尚未收到通知,并不代表风险不存在。目前核查工作呈阶段性推进,优先覆盖高金额、高风险账户。随着数据分析的深入,后续覆盖面仍可能扩大。

从监管趋势来看,此轮境外收入核查更像一次系统性的合规“体检”。在信息透明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依法申报、主动纠偏,既是法定义务,也是对个人资产安全的长期保护。

对于投资者而言,厘清历史问题、完善税务合规,或许正是未来稳健布局全球资产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