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分地盖房真的稳赚不赔?这些税务陷阱容易让你陷入困境

小心踩坑

在澳洲很多郊区,越来越多家庭把旧房推倒,原地盖个双拼(duplex),自己住一边,卖出另一边,既能拥有新房,又能“回血”建房成本,听起来是不是很划算?

但其实,这种操作背后藏着不少税务“地雷”,一不小心,就可能让你多交一大笔税,还拿不到想要的回报。

首先你要知道,这种“盖一套卖一套”的行为,从ATO(澳洲税务局)的角度看,就是带有盈利目的的生意行为,也就是:你得交GST(消费税)和所得税。

比如,如果你没有在合同里写明“边际税制(Margin Scheme)”,那买家付的房价中那1/11的GST部分,就要你自己“倒贴”。而且还不能晚写,事后补不了。

更麻烦的是,如果ATO几年后找上门要你补交GST,这时候你也没法再申请建筑成本里的GST退税,损失更大!

再说说资本利得税(CGT)。原来那块老房子下面的地,在你卖出那一边时,是不能享受“自住房免税”优惠的。你唯一能用这个免税政策的,是你自己留下来住的那一半。

不过,你确实可以申请CGT 50%的折扣,但要看你是哪一年把地“转用途”用来开发的。从买房到转开发之前那一段时间的增值部分,可以申请这项优惠。

注意哦,这里还有个选择题:你可以把“转用途”那一刻的土地价值设为“成本价”或“市价”。

如果你选成本价,那时候不需要立刻缴税,但日后卖房时,整段增值就不能用50%折扣;

如果你选市价,那就得当年申报这部分增值,缴税更早,但可以用折扣节税。

怎么算更划算,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建议找会计师详细规划。

如果你嫌这些太复杂,其实还有一种相对“轻松”的操作方式:

干脆不建房,直接把一半地卖掉!

只要你最初买房时不是冲着分地赚钱去的,这种操作会被视为“资产处置”,属于资本利得,不算生意,不用交GST,还能用CGT的折扣。

不过要注意两点:

不要主动去注册GST账号——除非你年营业额超过7.5万澳元,不然没必要;

一旦注册了GST,即使你卖的是地也要交税,后悔也来不及。

还有一个“进阶”选项:如果你真的盖好了双拼的另一边,不想马上卖,也可以先租出去满5年。这样做不仅能规避GST,还能保留CGT的折扣资格。

当然,前提是你要证明这不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而是真心拿来做投资房的。

地能分、房能盖、钱能赚,听起来很美,但税务上“天真”的一个决定,就可能让你亏几万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