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被指“缺乏基本认知”的夫妻,因在新年当天于Peel Inlet捕捞大量未达法定尺寸的螃蟹,被处以数千澳元罚款。
4月7日,Mandurah地方法院在两人缺席的情况下作出判决,认定Mingfu and Lili Xue各犯一项“持有未达尺寸螃蟹”及“超出捕捞数量限制”的罪名。
案情显示,1月1日晚上7点后,渔业执法人员在Coodanup发现两人正在捕蟹。执法人员随后对其容器进行检查,发现他们共捕获63只蓝泳蟹,其中仅有1只符合规定尺寸。

与此同时,该捕捞数量也严重超出法定限额。根据相关规定,每名捕蟹者每日最多可捕捞10只,而两人合计超出限额43只。
在接受渔业执法人员询问时,Lili Xue表示,她并不清楚需要测量螃蟹尺寸,也不了解相关的捕捞数量限制。
主审法官Gavin MacLean表示,这对夫妻“显得极其缺乏常识”。
并指出“他们一边拍照,一边完全没搞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最终,两人各被罚款3815澳元,并被责令支付194澳元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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