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遭绳割喉的13岁男孩已苏醒!拉绳老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连日来,河南焦作沁阳市“13岁男孩骑车路上被绳索割喉”一事持续引发关注。4月17日,记者从其家属处获悉,在从ICU转入普通病房后,小宇已经苏醒,情况稳定。

家属说,小宇的精神状态比入院时已经好了很多,但目前仍旧没有办法开口说话,只能通过文字进行沟通。小宇曾经问家人,他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据此前报道,河南一老人为打玉米,不想让行人从马路上通过,私拴绳子拦村道。一名13岁男孩骑车前往补习班时,在路上被一根绳子缠住颈部,被勒倒割伤。

4月15日,记者从沁阳市相关部门获悉,经调查,2026年4月4日上午12时左右,柏香镇村民黄某宇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沁阳市柏香镇一村道上行驶时,被柏香一街村民朱某雨(女,62岁)打玉米所拉绳子勒住脖子,黄某宇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现已脱离生命危险。目前,当地警方已立案侦查,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事件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立即安排民政、教育、卫健等部门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启动爱心募捐机制。截至目前,通过线上、线下筹款渠道,已累计筹措各类爱心善款70余万元,为黄某宇后续治疗提供了资金保障。

同时,沁阳市教体局已经要求学校与家长保持联系,对接学生平安保险投保情况,及时为学生做好服务保障。

事发路段

河南晟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东兴认为,在公共道路上擅自私拉绳索并造成他人重伤,行为人看似是出于疏忽或图一时便利,实则潜藏巨大安全隐患。此类行为是对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严重侵害,对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的伤害难以弥补。

郭东兴表示,从法律层面分析,行为人在该个案中可能承担巨额的经济赔偿以及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后果。但更重要的是,该个案的形成应当对全社会尤其是对法律意识不健全的农村地区起到警示作用。政府等有关部门应当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媒体评论

别再拿无辜者的鲜血为个别人的“方便”买单了

老人私自拴绳拦了村道,看似图个省事,实则是拿公共安全当作儿戏。

现实中,此类隐形杀手并不少见:风筝线变“割喉索”,遛狗绳化作“夺命绊”,占道晒粮致“人仰马翻”。其共性在于:“凶器”高度隐蔽,受害者防不胜防,受伤处十分致命;而肇事者只顾“我的方便”,对公共安全选择性失明,罔顾他人性命。

公共道路不是自家后院,谁也不能任性妄为。若强求普通人练就火眼金睛,去防备各种隐形凶器,出门岂不成了冒险?

杜绝悲剧,不能指望路人自求多福。必须树立底线思维,只有打破“不出事不追责”的惯性思维和侥幸心理,对私拉乱接、违规占道见违即除,才能形成震慑。治理也要疏堵结合,堵任性占道、疏合理需求,方能根治“占道有理”的顽疾。

某种意义上,公共空间的边界,也是法律与生命的底线。绝不能再用无辜者的鲜血,去为个别人的“方便”买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