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玛特告奈雪的茶不正当竞争获赔32万,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法院:“大字宣传、小字免责”无效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泡泡玛特诉奈雪的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深圳市品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奈雪的茶所属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万元,共计32万元。据多家媒体报道,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营销活动惹争议:“喝米布布抽LABUBU”

本案的起因要追溯到2025年9月。

当时,奈雪的茶在旗下门店、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推出一波主题营销活动,将多款茶饮命名为“米布布”,宣传图文使用了泡泡玛特旗下“LABUBU(拉布布)”的美术形象,并打出“喝米布布抽LABUBU”“布布们集合!免费喝布布,抽LABUBU!”“MIBUBU带上布布免费喝布布”“领券喝奈雪米布布,下单再抽 LABUBU”等宣传用语。泡泡玛特随即诉称,奈雪的茶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与“LABUBU”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进行商业推广,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双方存在商业合作关系,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于泡泡玛特的指控,奈雪的茶辩称,其在宣传文章中已标注“活动奖品由奈雪自行采买,与泡泡玛特无官方合作”,自认已尽到合理提示义务,不存在混淆可能性。此外,奈雪的茶还辩称,活动中作为赠品的LABUBU盲盒均系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不存在擅自使用或假冒伪劣等不正当行为。

但法院审理后并未采纳上述抗辩理由。

法院:构成不正当竞争,“大字宣传、小字免责”无效

法院审理认为,“LABUBU”系列潮玩产品自上市发售以来,凭借其标志性的九颗尖牙、直立尖耳、圆润脸型等特征,塑造出辨识度极高、风格鲜明的“怪萌”形象,精准契合当下潮流消费市场需求。

同时,泡泡玛特通过盲盒模式及系列化IP运营推广,使得“LABUBU”系列潮玩产品迅速获得广大消费者喜爱与追捧,影响力从国内拓展至海外,成为备受欢迎的现象级潮玩产品。因此,“LABUBU”商品名称在潮玩领域已具有极高知名度且能够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法院指出,奈雪的茶应知“LABUBU(拉布布)”的市场知名度,在商业活动中理应对此进行避让。本案中,奈雪的茶将多款茶饮产品命名为与“LABUBU”极为近似的“米布布”,在宣传中突出使用“LABUBU”“米布布”“布布”等标识,与“LABUBU(拉布布)”商品名称相同或高度近似,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奈雪”品牌与“LABUBU”潮玩品牌存在商业联合、许可使用或商业冠名等特定联系,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尽管奈雪的茶在宣传图文底部用小字标注了“与泡泡玛特无官方合作”,但法院认为,这种“大字宣传、小字免责”的行为,未能以合理方式提醒消费者其宣传行为与原告无关。消费者基于突出宣传的大字图文,极易误认为奈雪与LABUBU存在合作许可等特定联系,因此不能成为其免责的“护身符”。

并非个案:“大小字”营销遭监管整治

“大字宣传、小字免责”的营销手段并非个例。据黑猫投诉平台数据显示,涉及此类问题的投诉量快速增长,2025年已达5272件,较2024年增长93.4%,问题多集中于电商、旅游及金融产品领域。2026年“3·15”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发布的2025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中,也有商家采用“大字宣传、小字提醒”方式销售商品的案例,误导消费者,需担责。

2026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工作,确定了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广告、依法查处未显著标明提示性用语的广告等六方面重点任务。本次奈雪的茶被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正是对这一监管信号的司法呼应。